2015年度“奉献•奉贤” 大学生暑期实践学生手册 2015-08-05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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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管理办法

(试行)

“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是团区委开展的“奉献·奉贤”——奉贤团区委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实践大学生管理,引导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切实提高大学生暑期实践工作效果,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系及职责

1、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组成。负责对大学生暑期实践的人员和岗位进行统筹安排;指导管理办公室、各实践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组织对大学生实践期间表现进行监督和评审。

2、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管理办公室:由团区委机关人员及部分优秀大学生组成。负责联络各实践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组织,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对大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巡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大学生联谊活动;负责微报的采编和发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暑期实践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组织:负责确定本单位参加实践大学生的岗位安排;指导各实践岗位带教人员做好带教工作;经常性对实践单位及大学生进行走访;对大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查和评估,并出具体考核意见。

4、大学生暑期实践小组:按区域划分成八个小组,各设组长一名。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交流实践体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定期向管理办公室、各实践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组织反馈本小组成员的工作表现;积极向管理办公室微报组上报各类信息;组织本小组成员开展互访等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有关制度

1、请假制度:参加暑期实践的大学生如需请假,一天以内向带教老师及单位领导请假;三天以内(含)向管理办公室请假;三天以上由管理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请假均需出具书面请假单(书面请假单样稿见附件)。

2、走访制度:管理办公室在暑期实践的一个月内,至少到各实践单位听取意见一次,主要内容为听取带教老师和单位领导意见、了解工作情况等,并将反馈意见建议作为重要的坚定依据。

3、信息制度:设立“奉献·奉贤”微报,参加暑期实践的大学生每周应至少向管理办公室上报1条工作体会、活动情况等信息;管理办公室每周完成1期微报的采编和发布工作。

三、考核

以暑期实践期间具体表现为主要依据,结合参加实践的大学生自我评价、综合请假、巡查、信息等情况,由各实践单位给予实习鉴定。

领导小组根据各实践单位的鉴定,对表现优异的大学生进行表彰,纳入“名校学子”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并向所在高校进行反馈。

 

附件:1、“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请假单

     2、“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自我评价表

          3、“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鉴定表

    备注:所有附件可在奉贤青少年电子社区网站公告栏(www.fxyouth.cn)下载。

共青团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

2015奉献奉贤实践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