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奉贤区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队长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2016-03-17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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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

依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沪团委联20041号),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于今年“六一”期间联合评选表彰2015学年度奉贤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优秀少先队集体。 

一、评选表彰对象 

三年级至九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二、评选表彰的比例名额

根据评选有关要求,2015学年度将评选出奉贤少先队169个“快乐中队”、169个“自动化小队”、276名优秀少先队队员(队长)(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队员: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努力按照“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要求,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在“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手拉手”、“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市级优秀队员应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

(二)优秀队干部: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伙伴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队干部应至少具有一年以上担任队干部的经历。

(三)优秀队集体: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四、评选表彰的操作程序

1、3月上旬,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组成评审小组,区少工委办公室下发评选通知,确定各校申报候选名额,提出工作要求。通知及相关登记表电子版请从奉贤区青少年电子社区网站(http://www.fxyouth.cn/)最新公告栏下载。

2、各校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评选方案。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不得超过队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不得超过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3、各校按照区少工委通知要求,参照评选条件,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通过综合考评、答辩等选拔方式并经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产生校级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并张榜公示。各校需从校级优秀名单中推荐优秀个人集体参加区级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此名单须在报送前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33月25日(周五)前,请各校少先队大队将本校申报2015学年度区级少先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候选名单、材料及《2015学年度奉贤区优秀个人、集体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区少工委办公室(报送地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夏丽敏老师处,并请将电子版发到809598539@qq.com

    4、区少工委组织区团、教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校推荐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产生区优秀个人、集体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按照优良顺序,从区级优秀名单中推荐相应数量的个人和集体参加市级优秀个人、集体的评选,并将名单在4月1日(周五)报送至市少工委办公室前在团教工作网站及所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评选表彰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少先队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中小学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和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由校长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少先队大队部具体实施。各校要建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分管校长、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教师代表和队员代表组成,负责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进行,杜绝不正之风。

(二)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如无异议,报区少工委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应认真总结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先进事迹,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使评选过程成为宣传发扬先进,激励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力争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六、评审小组

组  长:施文龙  朱丽雅

副组长:周  英  徐露隽

成  员:朱银莲  张  青  王滢涛  顾晓菁  胡蔚珠  胡引妹  夏丽敏  戴宏娟  徐海燕  顾卫星

联系人:王滢涛

联系电话:37537155

附件:

1、2015学年度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小学三年级-小学五年级);

2、2015学年度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初中六年级-九年级)

3、各校评优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4、各校评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5、奉贤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登记表

6、奉贤区优秀少先队集体登记表

7、2015学年度奉贤区优秀个人、集体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样张)

  

 

 

共青团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少先队上海市奉贤区工作委员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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